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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家樓上兩個房客已經鬧了很久........是好幾年那種 =__=

我都不知道兩個單獨住在套房的人,共用的就只有瓦斯桶和熱水器......到底有啥好吵的??

暫且稱左邊的房客為 A ,右邊的房客為 B 吧!(兩人都是女的)

A 和 B 從多年前就爭執不斷,一開始到底是為了什麼原因我也記不清了

反正肯定是個不起眼的小原因,但是因為之後雙方互相報復來、報復去,鬧到現在完全交惡

 

幫大家複習一下好了 XD

頭一開始呢, A、B 還會「溝通」 (大概或許吧),後來兩個人不但不肯溝通,連信都不肯傳

三天兩頭 (真的是幾乎兩、三天,密集時還天天!) 就會有人下來找我媽這個包租婆告狀

每次跟我媽看電視看到一半 (剛好那陣子還蠻愛看大悶鍋的,那時候還是大悶鍋,可見年代久遠)

就會聽到「叮咚!」然後我媽就得出去,常常講到11點多還回不來........

幾次之後我就火了    用電腦打了一封信,同時給兩個人

大意是說,她們兩個人都這麼大了,有事請自己溝通,不要整天下來找我媽告狀 <--白話文版本

 

收到信之後,兩個人都有想要替自己辯白,不過也沉寂了好一陣子沒有鬧事

不過其實她們都還是小動作不斷啦,所以當然就越來越交惡

半年後,突然又不知道是誰下來告狀,我們才知道這兩個房客真是創意無限、熱情奔放...........

什麼故意切斷電源啦、把熱水關掉啦、把別人曬的衣服弄到地上啦、三更半夜鬼吼鬼叫啦............

到後來 A 的腳踏車座墊還被劃破好幾道 (B 當然不承認是她做的)

B 也指控 A 在她的房門上塗肉醬 <--這是我覺得最有創意的了,但是房子是我們家的呀!

A 還曾經一度「號稱」要裝監視設備,也常嚷嚷在找房子要搬家,不過總是雷聲大雨點小,沒有下文

兩個人我都覺得很莫名奇妙,這樣到底住起來還有什麼意思呢?要是我.......早搬了吧!

可是她們兩人卻像是小孩子在鬧彆扭賭氣,誰也不肯先搬走,就是要對方比自己先搬走 

後來雖然不像頭一開始那麼誇張,不過也是時常有人下來告御狀

A、B 互咬,誰也不讓誰,誰也不肯罷手........於是........我只好又出點子了 ^^"

我叫我媽跟她們說,這種告不完的狀,沒有證據,我們也無法相信任何一方秉公處理

所以請她們自行蒐證,逮到了,我們就請另外一個走!

 

A 比較聰明,她後來就很少來告狀了,或許她也知道不要得罪房東比較好吧?!

B 不知道該說是「沒心機」還是.........「竹本」

她還是一樣動不動就纏著我媽,有時候是逮到我媽就要告狀,一講就講很久,還都是老掉牙的內容

有時候是簡訊攻勢,一次十幾封那種癱瘓我媽的手機!XD

有時候是語音留言,也是至少7、8通,我媽走了十幾分鐘的路都還沒聽完........

重點是!! B 的內容幾乎千篇一律,我跟我姊都可以默背其中的幾句經典名言了

想當然耳,被轟炸的我媽又不是聖人,自然也不是很開心

不過身為包租婆的她,還是盡量試著去調解 A、B 莫名的不合.......

 

壓倒駱駝的倒數第二根稻草應該是年前 B 的簡訊吧

好像是她又因為老問題、小問題跟我媽告狀,我媽其實之前已經告訴過 B 請她不要再那樣傳簡訊了

不過 B 依然故我,所以我媽那時好像是擺明了她們兩人的糾紛她無力、也無心去調解了 

結果 B 認定我媽站在 A 那邊,就傳簡訊說我媽什麼「故意不主持公道」之類的

惹得我媽很生氣,還在寒流來的時候,拖著我上頂樓要請 B 土豆搬家

我那天身體不太舒服,又冷,自然情緒也不好

本來只想躲在我媽後面幫她壯壯聲勢就好,可是 B 一直狡辯,我媽又不趕盡殺絕

講了老半天,兩個人還在兜圈圈,看著 B 一直在那邊說「我沒有、我沒有」,我就突然一股火上來

我那時用很冷、很冷的語氣說 「只要妳搬家了,我們就不會來煩妳了。」

B 當下瞪大眼睛一副很錯愕的樣子,我真怕她撲上來,還好我有帶著防狼噴霧就是了

雖然我真的很想大吼說:「姑奶奶,妳行行好,老實點搬走,放過我們好不好.......」

不過我媽才是主角,所以我還是默默站在我媽後面,偶爾插上一兩句話

終於在講了我覺得很久很久之後, B 對於針對我媽的不時指控表達抱歉之意

而且 B 也說她在年前沒空想這些 (我也很想大吼說:誰管妳呀!有種不要惹到我們!)

我媽順勢提出第二條路給 B,請她簽下切結書,保證以後不會為了跟 A 的爭執來煩我們

我們就暫時不請她搬家,B 也同意並且簽下了

 

結果從過年到現在,兩人也確實蠻乖的,都沒有人來告狀,我跟我媽也樂得清靜

今天我跟我姊吃午餐時,還聊到說樓上的房客們最近真的很乖呀

沒想到下午就又風雲變色

根據我媽的口述,似乎是今天風大, B 的衣服好幾次被吹到地上

B 以前就懷疑過是 A 動的手腳,A 當然不會承認,真實是怎樣我們也不清楚

不過因為 A 怕 B 會以為是她動的手腳,所以內心就有了提防

果然下午 B 就偷偷跑去剪 A 曬在外面的保潔墊

A 聽到聲音,拿著相機衝出來,剛好照到 B 匆匆往小路跑掉的背影 

A 認為人證、物證據鑿,拖著 B 下來找我媽

畢竟是現行犯,也有證據,所以我媽就請 B 在五月底之前搬家了

B 當然也是會辯駁一下,可惜她真的偏向「竹本」,也可能是心虛吧

那些硬凹的解釋真的太粗糙了,沒有人會相信的 

所以雖然繞了一個大~~~~彎,B 還是變成先走的人 

 

雖然如果能的話,我是真的希望兩個人都搬走啦........因為真的很煩!

可是頓失收入的我媽可能會爆走,我又是個啃老族,實在沒啥立場說 ^^"

現在只希望 B 搬走之後,新房客可以跟 A 和睦相處了,不過我看 A 的個性........恐怕也難...... (嘆)

而且我可能還得多擔心一下這陣子 B 會不會報復到我們家

我看她跟 A 之間「有來有往」........我還頗替我們家擔心的 

說到底!都是 B 太「竹本」了!要動手腳,不會等確定人家不在家再動嗎!?(大誤 XD)

說真格的,其實 B 比較像是被 A 逼出來的,我也是很同情她呀.......(可能吧?)

只是她第一錯在不該把我媽一起罵進去,尤其是我媽明明就為兩人煩心很多次

第二錯在一直不肯放手,然後報復手法又那麼拙劣......只好對不住她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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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rielLif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