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有人真的很認真的比對的話,就會發現上篇最末B似乎有沒講完的話
這可不是我「吃案」什麼的喔 XD
而是剛好在兩通語音交接的位置,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樣,有好幾通都覺得不連貫的感覺
不過這一點也不重要 XD 那就繼續嘍~~
對於怎麼做都無法化解她們雙方的糾紛......我想我跟我媽都覺得很疲憊也很無奈
她當然會覺得我們不公正,因為最後走的是她呀,但是......
誰叫她要去破壞人家的東西還被拍到!
我承認或許後來我們的確有點想省事了,因為都吵一樣的東西,又都堅持己見,我們能怎麼辦?
不過我們絕對沒有吃案,一直到B最後一次來告狀,我媽都還有上去找A談
至於存證信函本來不想貼上來,但因為我始終想不透有哪裡「與事實不符」......乾脆貼上來算了!
我爸是參考一些網路範本自己擬稿的 XD
存證信函本來就是寫明法律關係跟說清楚要求而已,難道所謂的與事實不符是指簽約時間或房租金額嗎?XD
至於什麼房客B說什麼暗中拍照存證並傳送相關單位......是在虛張聲勢什麼嗎?
如果真有,我倒想看看我們是多麼「惡行惡狀」,害她「受盡委屈」呢!
我真的很想當面跟她說,如果她覺得消基會的房屋租賃契約書有問題的話,請她跟消基會反應
因為她提到市面販售的房屋租賃契約書,我就去查了一下,倒是看到很有趣的新聞
市售租賃契約不公平 房客吃暗虧
多的是房東規定要綁約半年、一年的,提早解約還得付違約金,我們什麼都沒有
雖然是一年續約一次,但如果她隨時要搬,只要提早一個月告知就行了,她還有什麼好不滿的?
(可能因為她沒有要搬,打算繼續鬥下去,所以不滿?XD)
我聽到這邊的時候有點不爽......但是她假設的那句話邏輯很有問題,又讓我噗嗤
我想她本來應該是想表達「假設今天養老院用我媽對待她的方式對待我媽的話,我媽做何感想」才對吧!
至於她說的鞋子被剪跟紗窗門被破壞......她應該去找房客A給她合理的解釋吧!?!?
我們也去處理過啦,人家當然不承認,紗窗還等於是我們家的東西耶!
東西不見......這倒是第一次聽說,難道之前不說是因為「根據她的觀察,覺得我們不公正」嗎?
她這邊「口口聲聲」說她不是要我們逼走A小姐,不過她常常認為該走的是A小姐而不是她
事實上我們早已明示暗示請她們自己搬家多次了,只是兩個人都不願意比對方先走而已......=___=
而且看到下一段,她居然要我們提出影音檔證明我們有去找A小姐溝通......真的是太荒謬了!
當著她的面都不知道溝通過幾次,況且她如果早點質疑的話,我可以每次溝通都錄給她看呀!
說我們心裡有鬼......這真的是......胡亂栽贓了!
在法律上,本來就是原告要負舉證責任,我們是房東,之前的房客也沒有這些問題
所以我們從一開始就表明,如果要裝監視攝影器,也是她們自己裝,我們沒有義務安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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